專為45~60歲的創業者量身訂作的專案,已領取軍、公、教及公營企業退休金,或依勞基法領取退休金者不得申貸。 | |
依法辦理之事業組織,員工數不滿5人者,所創之企業成立未滿一年。 申貸者不得有經營其他事業或到其他事業任職。 申貸者與其配偶信用狀況皆須良好,夫妻共創同一事業限由一方提出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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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10萬-200萬 | |
1-6年,含寬限期一年 | |
3%-4.99%,銀行開辦費3000元,審核結果依銀行規定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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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營業登記證、公司章程、股東名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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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內有拒絕往來、呆帳、逾催或半年內有強制停卡者無法申請, 但若已清償者則視個人情況辦理。 |